美國大峽谷超速被警察攔下開罰單及事後 @ Arizona 亞利桑那州

作者 benck

Vancouver police @ Starbucks, Gastown, Vancouver

 

圖為溫哥華警察在星巴克前喝咖啡休憩。

在美國開車這麼多次,這是第一次被警察在公路上pull over開單,有點緊張不過結果倒是令人鬆了一口氣。

事情發生在旅途的第3天,一大早我們直奔大峽谷國家公園。

在進入國家公園的安全檢查前我就發現我沒有帶到台灣的國際駕照,距離飯店也開了快1小時,而且台灣的原始駕照和護照都有隨身,自己催眠自己慢慢開,不要碰到警察應該沒問題吧!

註解:美國承認其他國家(當然包含中華民國)的駕照,但由於台灣的駕照是全中文,因此台灣換發的國際駕照在美國被當作類似譯本使用,旅遊上路時應該要原始中文駕照/國際駕照同時帶著才算完全合法,才不會造成困擾。

 

Grand Canyon National Park road

 

從拉斯維加斯飯店到Grand Canyon West(也就是天空步道Skywalk所在的地方)開車時間約為2個半小時,

這天的路況和天氣都非常好,跟著前面車的速度就沒什麼問題了,大部份的時間都是像上述照片一樣只看的到一兩台車,或是沒車。

 

在旅途的最後約半小時(大約在Pierce Ferry Road剛右轉到Diamond Bar Road不久)之後我看到對向一台警車亮著警示燈,在我經過他之後,他一個U-turn就繞到我後面。

繼續開了約一兩分鐘發現他一直在我後面,我心想說我一看到他就降到速限左右,他應該是在追別人吧,我就先靠到路邊停,沒想到他也跟著停了…。

 

 

Sheriff near Malibu California

 

照片中的警車非當天開單的警察, 是在其他景點的時候拍的,在處理其他車禍。

 

 

一停下來心開始撲通撲通的跳,想著我忘了帶國際駕照會不會被依無照駕駛立刻逮捕,真的很緊張,不過木已沉舟,只能拉下車窗等警察走過來(在美國遇到警察盤問,千萬記得要熄火後拉下車窗,絕對不能企圖開門)。

開單的警察先生其實態度非常好,對話大致如下:

Sheriff: Do you know why I pull you over? (為何要你到路邊停)

Me: Ah…uh….I’m not sure.

Sheriff: Do you know what the speed limit is here?

Me: Ah….uh…. (腦袋裡跳出剛剛疑似有看到45mile/hour的牌子,不過不是很確定,而且多講多錯,隱隱約約記得剛剛曾經開到70mile/hour)

Sheriff: The limit is 45, not 70.

Me: okay…. (遞出我的護照和台灣的中文駕照)

Sheriff: Who do you rent your car from?

Me: Dollar.

隨後他就開心的拿著我的護照和台灣駕照回他的車上開始寫單子了。

令人驚訝的是他沒有任何疑問的就收下了我的台灣駕照(車上其他人跟我說會不會是他抓過很多台灣人了),在他回去開單之後我終於放下了緊張,因為至少不是無照駕駛了。

 

過了大概有5~10分鐘,他遞給我了這張(圖中有關個人資訊的部份已馬賽克處理)

Arizona traffic ticket and complaint, 28-701-A

他所用的條款是 ARS 28-701-A,其實就是超速。

“A person shall not drive a vehicle on a highway at a speed greater than is reasonable and prudent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conditions and actual and potential hazards then existing. A person shall control the speed of a vehicle as necessary to avoid colliding with any object, person, vehicle or other conveyance on, entering or adjacent to the highway in compliance with legal requirements and the duty of all persons to exercise reasonable care for the protection of others.”

 

我不太記得他詳細講了什麼話,不過大致的內容是我要在上面指定的日期(10月)前處理這張罰單,可以線上直接繳(他的用詞是pay online)或是到法院解釋。

我記得他最後一句話是:Drive safe!

實在真的感謝這個警察,超速25只用了civil traffic開單,還沒有要求看我的國際駕照,幾乎全身而退。

 

 

Driving with Mickey!

回到飯店和幾個在美國開過車的朋友討論,再自己上網查詢,發現Arizona處理罰單的方法大致有4種(其他州可能也差不多)。

1. 認錯,在指定日期到法院說明,若有悔意可能可以減輕罰金,會有記錄。(非當地居民不可能)

2. 不認錯,在新的日期到法院說明,可能減輕或維持罰金,會有記錄。(非當地居民不可能)

3. 直接到法院的網站繳235元的罰單結案,但是州政府會有記錄。

4. 上defensive driving course課程,罰單免繳,州政府不會有記錄,最棒的是有online課程及測驗,但Arizona的規定是每24個月只能上一次。

 

 

1及2根本不可能,誰有空去arizona的法院啊?

第3個方法也很簡單,但是會影響你在arizona的駕駛記錄,所以我當然選擇最後一個選項也就是上線上課程及測驗。

在Arizona官方提供的清單中(http://www.azdrive.com/)有很多選擇,價格都差不多,介在$190~$210之間,我選了一家網頁介面看起來比較美的公司 trafficschoolonline.com。

trafficschoolonline.com Arizona receipt

 

在法院網站可以查到罰單之後(大約開單後2~3個工作天),到課程網站線上付款完,把罰單、駕照、國際駕照、護照通通掃瞄給他之後等幾個小時,就可以開始上課了。

他有註明Arizona州允許final exam重考一次(說不定可以更多次),所以我本來幻想可以直接先考看看,沒過的話再認真閱讀內容。

整個課程10個章節看完約需4小時的時間,每頁網頁都有限制瀏覽時間下限,時間到了才能按下一頁,每個小章節後面有小考可以練習,不計分。

內容應該是保密的,我只能說final exam比小考還簡單。

 

trafficschoolonline.com course complete page

9/11完成線上課程,9/20法院網站已可查詢到案子已經結案了(dismissal)。

Arizona Speeding Dismissal

 

 

雖然以後應該不太會有幾乎再前往Arizona(就算到了也會知道要完全遵守速限),

雖然警察把我的姓和名寫反了,

雖然警察在罰單的駕照號碼填的是護照號碼,

下次再被抓警察也不一定查的到上次的資料,

但是逃避自己犯的錯絕對不是可行方法,而且也可能會有風險,所以還是認命的負責了。

 

Variable speed limit signs on I5 near Seattle

後記:

這次超速25mile/hr有點誇張,不過美國大部份的州不像台灣在法律上有明訂寬容值(台灣為+10km/hr),Arizona法律中的超速條款連超速1mile/hr都有罰金,我很好奇究竟超速多少才會被抓。

大部份的朋友說是超過10~15,wiki說被開單的平均超速在15-17之間,TIME的一篇報導有一個警察說超過20他才會抓,所以在10以內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另外我看到一篇在 officer.com 討論究竟多少算超速文章,裡面疑似是一堆警察的討論,有各種說法:

1.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速限是55,大家都開65,那我就會忽略。但是如果大家都開55,我就會抓65的那個人。

2. 超速10~15的人會引起我的注意。

3. 如果是抓疑似酒駕或是嗑藥的人,超過1就會攔人。

4. 15以上。

5. 10以上開罰單,20以上馬上逮捕。(真慶幸我還能回到台灣)

6. 高速公路大部份是15,市區10,學校附近5。

 

若整理一下可以推論出:

高速公路上跟著大部份的前後車的車速不太會有沒問題(警察通常抓第一台,與其他車的車速差太多也不安全),但還是不要超過15 mile/hr,沒有前後車的話不要超過 10 mile/hr,市區不要超過 5 mile/hr,應該就可以遠離被警察攔下的問題了。

 

 

大部份的速限都是依照路況、轉彎的度數而訂定,超速不僅違法,也是不安全的行為,Drive 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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